通讯 – 2017 年4月

中文内容
  1. 国元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因违反打击洗钱指引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港币450万元
  2.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就美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现任和前任高层未有及时披露内幕消息施加制裁
  3.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裁定中信刊发通函一事并无涉及市场失当行为
  4. 证星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因在打击洗钱方面犯有内部监控缺失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港币300万元
  5. 证监会终身禁止陈自力重投业界
  6. 散戶投資者非法賣空罪成散户投资者非法卖空罪成

1. 国元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因违反打击洗钱指引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港币450万元

在2017年4月5日,国元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因于2010年9月至2012年7月期间,在替客户处理第三者资金调动时未有进行适当查询及审查,以减低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风险,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港币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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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enforcement-news/doc?refNo=17PR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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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enforcement-news/openAppendix?refNo=17PR43&appendix=0

2.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就美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现任和前任高层未有及时披露内幕消息施加制裁

在2017年4月5日,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审裁处”)继早前裁定美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九名现任和前任高层人员没有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规定,在合理地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披露内幕消息后,对他们判处合共港币1,02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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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enforcement-news/doc?refNo=17PR44

有关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的裁定(第一部分)(只备有英文版)请浏览

http://www.mmt.gov.hk/eng/reports/Mayer_Holdings_Limited_PartI_Report_e.pdf

有关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的裁定(第二部分)(只备有英文版)请浏览

http://www.mmt.gov.hk/eng/reports/Mayer_Holdings_Limited_PartII_Report_e.pdf

3.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裁定中信刊发通函一事并无涉及市场失当行为

在2017年4月10日,审裁处裁定,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及其五名前执行董事在于2008年9月12日刊发通函一事中,并未披露可能致使中信股份的价格维持、提高、降低或稳定的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因而没有从事市场失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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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enforcement-news/doc?refNo=17PR45

有关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的裁定(只备有英文版)请浏览

http://www.mmt.gov.hk/eng/reports/Report_of_CITIC_e.pdf

4.  证星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因在打击洗钱方面犯有内部监控缺失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港币300万元

在2017年4月12日,证星国际期货有限公司(现称日发期货有限公司)因在处理第三者资金转帐时没有遵守打击洗钱的监管规定,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港币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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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enforcement-news/doc?refNo=17PR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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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enforcement-news/openAppendix?refNo=17PR48&appendix=0

5.  证监会终身禁止陈自力重投业界

在2017年4月20日,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前雇员陈自力(男)于2016年10月被东区裁判法院裁定盗窃罪成后,遭证监会终身禁止重投业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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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enforcement-news/doc?refNo=17PR51

6. 散户投资者非法卖空罪成

在2017年4月27日,郑子飞(男)及黄坚(男)承认非法卖空中国农产品交易有限公司(”中国农产品”)股份的控罪,被东区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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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 – 2017 年3月

中文内容
  1.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就精熙、其行政总裁及财务总监未有及时披露内幕消息施加制裁
  2. 粤海证券有限公司因违反打击洗钱指引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港币300万元及其负责人员因内部监控缺失遭证监会禁止重投业界九个月
  3. 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因没有遵守打击洗钱的监管规定而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港币260万元
  4. 交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因在担任保荐人期间的缺失而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港币1500万元
  5. 章开杰及其母因泰山石化股份内幕交易遭审裁处施加制裁
  6. 星展唯高达香港有限公司因违反监管规定及犯有内部监控缺失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港币200万元
  7. 证监会禁止梁铭贤重投业界六个月
  8. Merrill Lynch Far East LimitedMerrill Lynch (Asia Pacific) Limited因内部监控缺失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港币1,500万元

1.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就精熙、其行政总裁及财务总监未有及时披露内幕消息施加制裁

在2017年2月28日,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审裁处”)在进行由证监会提起的研讯程序后,裁定精熙国际(开曼)有限公司(精熙)、其行政总裁永井三知夫(男)及财务总监吴子正(男)没有根据企业披露制度的规定,在合理地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披露内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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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mt.gov.hk/eng/reports/Report_of_Yorkey_e.pdf

2. 粤海证券有限公司因违反打击洗钱指引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港币300万元及其负责人员因内部监控缺失遭证监会禁止重投业界九个月

在2017年3月6日,粤海证券有限公司(粤海证券,现称为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因在处理第三方付款时未有遵守打击洗钱指引,遭证监会谴责并罚款港币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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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enforcement-news/doc?refNo=17PR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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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因没有遵守打击洗钱的监管规定而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港币260万元

在2017年3月14日,证监会因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前称齐鲁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在处理第三者存款时没有遵守打击洗钱的监管规定,对其作出谴责及处以港币26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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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交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因在担任保荐人期间的缺失而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港币1500万元

在2017年3月15日,交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因没有履行其作为中国惠农资本集团有限公司的上市申请保荐人的职责,遭证监会谴责并罚款港币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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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章开杰及其母因泰山石化股份内幕交易遭审裁处施加制裁

在2017年3月15日,审裁处裁定,泰山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家联属公司的前高级职员章开杰(男)及其母颜思纯(女),曾于2012年1月就泰山石化股份进行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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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mt.gov.hk/eng/reports/Report_of_Titan_e.pdf

6. 星展唯高达香港有限公司因违反监管规定及犯有内部监控缺失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港币200万元

在2017年3月16日,星展唯高达香港有限公司因违反监管规定及犯有内部监控缺失,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港币200万元。有关违规行为及缺失均与客户款项分隔不足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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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enforcement-news/doc?refNo=17PR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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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证监会禁止梁铭贤重投业界六个月

在2017年3月20日,证监会禁止汇丰金融证券(亚洲)有限公司前客户主任梁铭贤(男)重投业界六个月,由2017年3月17日起至2017年9月16日止,因没有按证监会《操守准则》的规定为该等指示备存妥善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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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enforcement-news/doc?refNo=17PR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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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enforcement-news/openAppendix?refNo=17PR37&appendix=0

8. Merrill Lynch Far East LimitedMerrill Lynch (Asia Pacific) Limited因内部监控缺失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港币1,500万元

在2017年3月24日,证监会就其对Merrill Lynch Far East Limited(”MLFE”)及Merrill Lynch (Asia Pacific) Limited(”MLAP”)的内部监控缺失所提出的关注事项,与MLFE及MLAP达成解决方案。根据有关方案,它们因违反《操守准则》和《内部监控指引》,当中关于大额未平仓合约的申报、电子交易系统、涉及期货合约的研究报告的分发,以及在研究报告中披露庄家活动,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合共港币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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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enforcement-news/doc?refNo=17PR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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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 – 2017 年2月

中文内容

  1. 证监会寻求法庭对汉能薄膜发电集团有限公司前任及现任董事作出命令
  2. 证监会对惠理基金作出谴责及罚款港币400万元
  3. 证监会禁止马如龙重投业界八年
  4. 证监会谴责立生证券有限公司并处以罚款港币700,000元
  5. 证监会在内幕交易调查案中向法庭取得冻结资产令
  6.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裁定美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高层未有及时披露内幕消息
  7. 证监会对技慕环球通金融(香港)有限公司作出讉责及处以罚款港币160万元
  8. 证监会终身禁止李莉重投业界
  9. 证监会寻求法庭对江山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三迪控股有限公司的前主席作出命令
  10. 证监会取得针对第一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前主席的取消资格令及港币8,400万元赔偿令
  11. 投资公司前行政总裁被裁定进行无牌交易罪成

1. 证监会寻求法庭对汉能薄膜发电集团有限公司前任及现任董事作出命令

在2017年1月23日,证监会在原讼法庭展开法律程序,寻求对汉能薄膜发电集团有限公司前主席李河君(男)和四名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赵岚(女)、王同渤(男)、徐征(男)及王文静(男)作出取消资格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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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enforcement-news/doc?refNo=17PR12

2. 证监会对惠理基金作出谴责及罚款港币400万元

在2017年1月25日,惠理基金管理公司及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统称为 “惠理基金”)由于在管理两只证监会认可基金期间未有遵守监管规定,遭证监会谴责及分别罚款港币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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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enforcement-news/doc?refNo=17PR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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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证监会禁止马如龙重投业界八年

在2017年1月26日,新鸿基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前代表马如龙(男)因违反《操守准则》,遭证监会禁止其重投业界八年,由2017年1月26日起至2025年1月2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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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enforcement-news/doc?refNo=17PR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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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证监会谴责立生证券有限公司并处以罚款港币700,000元

在2017年1月26日,证监会谴责立生证券有限公司并处以罚款港币700,000元,原因是立生没有就监察和监督雇员交易制订妥善的监控措施,违反了《操守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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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enforcement-news/doc?refNo=17PR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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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证监会在内幕交易调查案中向法庭取得冻结资产令

在2017年2月3日,证监会展开的法律程序中,发出一项临时命令,禁止易芳芳(女)将其价值达港币25,899,750元的资产移离香港。该法律程序与证监会现正就千里眼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的涉嫌内幕交易所进行的调查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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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enforcement-news/doc?refNo=17PR16

6.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裁定美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高层未有及时披露内幕消息

在2017年2月7日,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在进行由证监会提起的研讯程序后裁定美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九名现任和前任高层人员没有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规定在合理地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披露内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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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doc?refNo=17PR18

有关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的裁定(只备有英文版)请浏览

http://www.mmt.gov.hk/eng/reports/Mayer_Holdings_Limited_PartI_Report_e.pdf

7. 证监会对技慕环球通金融(香港)有限公司作出讉责及处以罚款港币160万元 

在2017年2月9日,技慕环球通金融(香港)有限公司因在执行交易指示及滑点处理程序方面的不足,及其杠杆式外汇合约的电子交易系统的缺失,被证监会谴责及罚款港币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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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enforcement-news/doc?refNo=17PR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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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enforcement-news/openAppendix?refNo=17PR19&appendix=0

8. 证监会终身禁止李莉重投业界 

在2017年2月13日,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的前职员李莉(女)于较早时被判欺诈罪名成立后,被证监会终身禁止重投业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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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enforcement-news/doc?refNo=17PR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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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egalref.judiciary.gov.hk/lrs/common/ju/ju_frame.jsp?DIS=105081&currpage=T

9. 证监会寻求法庭对江山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三迪控股有限公司的前主席作出命令 

在2017年2月13日,证监会已在原讼法庭展开法律程序,寻求对江山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三迪控股有限公司的前主席及执行董事谢安建(男)作出取消资格令及赔偿令,原因是他在2009年的两项股份配售计划中,隐瞒自己在该等公司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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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enforcement-news/doc?refNo=17PR21

10. 证监会取得针对第一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前主席的取消资格令及港币8,400万元赔偿令 

在2017年2月20日,证监会在原讼法庭取得针对第一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前主席兼执行董事杨宗龙(男)的取消资格令及赔偿令,原因是他盗用了港币8,400万元及向核数师提供虚假的银行结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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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enforcement-news/doc?refNo=17PR24

11. 投资公司前行政总裁被裁定进行无牌交易罪成 

在2017年2月20日,东区裁判法院在证监会提出的检控行动中,裁定金建环球投资有限公司的前行政总裁蒋正峰(男)进行无牌期货合约交易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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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enforcement-news/doc?refNo=17PR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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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 – 2017 年1月

内容

  1.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裁定格林柯尔前主席及高层人员干犯市场失当行为
  2. MIS Services Limited(前称渣打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监管规定而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港币300万元
  3. 证监会禁止张钧堡重投业界六个月
  4. 证监会谴责张奇并处以罚款
  5. 证监会禁止蔡兆基重投业界九个月
  6. 上诉法庭驳回Citron Research的Andrew Left的上诉许可申请

1.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裁定格林柯尔前主席及高层人员干犯市场失当行为

在2016年12月30日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审裁处”)在由证监会提起的研讯程序结束后,裁定格林柯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前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顾雏军(男)及四名前高层人员(包括其前财务总监)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诱使他人进行交易,及因而曾从事《证券及期货条例》所指的市场失当行为。

有关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的裁定(只备有英文版)请浏览

http://www.mmt.gov.hk/eng/reports/Greencool_Technology_Holdings_Limited_Report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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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enforcement-news/doc?refNo=16PR148

2. MIS Services Limited(前称渣打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监管规定而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港币300万元

在2017年1月3日,MIS Services Limited(前称渣打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因未有遵守《证监会强积金产品守则》及《基金经理操守准则》所订的监管规定,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港币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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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doc?refNo=17PR1

3.  证监会禁止张钧堡重投业界六个月

在2017年1月5日,证监会禁止花旗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前雇员张钧堡(男)重投业界六个月,由2017年1月5日起至2017年7月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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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enforcement-news/doc?refNo=17P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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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证监会谴责张奇并处以罚款

在2017年1月6日,京华山一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雇员张奇(男)因违反证监会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 (“《操守准则》”),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港币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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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enforcement-news/doc?refNo=17PR3

有关纪律处分行动声明请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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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证监会禁止蔡兆基重投业界九个月

在2017年1月6日,证监会因大新银行有限公司前财务策划经理蔡兆基(男)假冒客户签名,禁止他重投业界九个月,由2017年1月7日起至2017年10月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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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enforcement-news/doc?refNo=17PR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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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上诉法庭驳回Citron Research的Andrew Left的上诉许可申请

在2017年1月6日,上诉法庭驳回Andrew Left(男)针对审裁处就事实问题所作的裁定而提出的上诉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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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8月份通讯

 

目录

  1. 证监会谴责野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违反监管规定并处以罚款450万港元
  2. 法国巴黎证券(亚洲)有限公司因干犯与黑池有关的缺失而遭证监会罚款1,500万港元
  3. 上诉审裁处确认证监会因岑思慧犯有内部监控缺失而撤销核准其出任负责人员的资格的决定
  4. 证监会发表第一季度报告
  5. 证监会根据内幕交易者杜军的回复原状命令为投资者追回2,300万港元

1. 证监会谴责野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违反监管规定并处以罚款450万港元

在2015年7月30日,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公开谴责野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野村香港”)并处以罚款450万港元,原因是其没有及时汇报一名前交易员(“X先生”)的重大失当行为。

背景

2013年6月11日,野村香港通知证监会,指从日本的野村证券株式会社(“野村日本”)借调的交易员X先生于2013年5月23日造成330万美元的交易亏损及于2013年6月5日被调回日本(“6月11日的汇报”)。

然而,证监会其后发现,野村香港在作出6月11日的汇报时已知道X先生承认曾在野村香港的风险管理系统内输入虚假记录以隐瞒他的交易的真实风险水平,及承认曾向野村香港提供虚假资料。但野村香港并无根据《证监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操守准则》”)的规定立即向证监会披露该等事宜。

证监会亦发现,在X先生因借调至野村香港的安排被终止而离港之前,野村香港已察觉到他的实际交易活动与他向管理层提供的资料从表面看有一些不符之处。在证监会接获适当通知及野村香港完成其就X先生的行为进行的内部调查之前,X先生已被调回野村日本。

证监会进一步发现,于2013年6月19日或之前,野村香港已就其对X先生的交易活动进行的调查编制了初步报告草拟本。报告草拟本载列了多项初步调查结果,包括X先生曾就他的交易活动向管理层作出若干失实陈述;及X 先生曾在野村香港的风险管理系统内进行人手调整,以减低他的即日风险及盈亏,但并无合理理由支持他作出该等调整。在证监会于2013年7月10日就野村香港检视X先生的交易的结果作进一步查询之前,野村香港并无向证监会提供初步报告草拟本或其后的草拟本或当中所载的资料。野村香港在其于2013年7月17日给予证监会回应时,才首次通知证监会X先生曾作出不当行为。野村香港最终于2013年7月19日向证监会提供初步报告。

纪律处分行动

在此情况下,证监会认为,野村香港在向证监会作出 6 月 11 日的汇报中遗漏了极为相关的资料,并仅在催促下才作出适当汇报。因此,野村香港作为持牌人的适当人选资格受到质疑。野村香港解释,其需要完成就X先生的行为进行的调查,才可敲定其报告及釐定是否须要向证监会汇报此事。证监会并不接受,因此举有违《操守准则》第12.5段所确立,一旦发现失当行为或涉嫌失当行为,应立即作出汇报的职责。

证监会在决定对野村香港採取纪律处分行动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包括证监会在过往发表的声明中已强调中介人有责任立即向证监会汇报不当行为,以及野村香港在证监会进行调查期间表现合作。

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施卫民先生(Mr Mark Steward)表示:“对于需要证监会即时关注的事宜,没有任何情况能成为延迟汇报的借口。这些延迟汇报的行为会助长失当行为,并会影响调查工作。中介人必须立即向证监会汇报问题,而不是在完成内部调查或取得法律意见后才作出汇报,并且不能遗漏任何重要资料。”

分析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该条例”)第194条,在某受规管人士(包括持牌人及某持牌法团的负责人员)犯失当行为,或按证监会的意见,某受规管人士并非担任或留任同一类受规管人士的适当人选的情况下,证监会有权对该受规管人士採取纪律行动。该受规管人士最高可被罚款$10,000,000港元或该受规管人士因失当行为获取的利润金额或避免的损失金额的3倍(以金额较大者为准)。

《操守准则》第12.5段规定,如持牌法团本身或其僱用或委任以替客户或其他持牌人进行业务的人士严重地违反、触犯或不遵守任何法例、证监会执行或发出的规则、规例及守则,或怀疑有任何该等违反、触犯或不遵守事宜发生,持牌法团应立即向证监会作出汇报。

此外,该条例第129条规定,证监会在考虑某人是否获发牌的适当人选时,除考虑其认为有关的任何事宜外,亦可考虑有关人士是否有能力称职地、诚实地而公正地进行有关的受规管活动。

是次纪律行动突显出不延误地向证监会报告不当或可疑行为的重要性。持牌法团,尤其是中介人应注意不遵守此责任可能会导致巨额罚款和声誉受损。

有关详情请浏览
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doc?refNo=15PR80

2. 法国巴黎证券(亚洲)有限公司因干犯与黑池有关的缺失而遭证监会罚款1,500万港元

在2015年8月3日,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因法国巴黎证券(亚洲)有限公司(“法国巴黎证券亚洲”)在其黑池交易服务方面干犯的缺失对其罚款1,500万港元。

背景

是项纪律处分行动源于证监会对法国巴黎证券亚洲名为BNP Internal Exchange(BIX)的黑池交易服务展开的调查。证监会按照一份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该条例”)第 201 条而订立的协议採取上述纪律处分行动。第201条允许证监会在有关人士的同意下,不需经过该条例所列明的正式聆讯程序而解决纪律处分行动。

未能确保 BIX 按照预期的方式运作

法国巴黎证券亚洲于其向证监会提出的第 7 类受规管活动牌照申请内所载的业务计划(“业务计划”)中表示,BIX 内的买卖指示将会按照买卖盘价格的优先次序对盘及执行。例如价格较高的买盘将会比价格较低的买盘享有更高的优先次序。该公司亦向其客户作出相同陈述。

实际上,于2009年11月至2011年4月期间,BIX并没有优先处理价格较高的买盘指示,而只是按数量比例作出分配,犹如所有买卖指示都有着相同的优先次序。这对每组具有两个或以上不同价格的买卖指示的BIX竞价构成潜在影响,并确实曾令到部分BIX竞价受到影响。

根据《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操守准则》”)第2条一般原则,法国巴黎证券亚洲于进行其受规管活动业务时应以适当的技能、小心审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行事,以维护其客户的最佳利益。法国巴黎证券亚洲作出的实际操作与其向客户所作出的陈述不一,因而违反此原则。尤其是,部分向 BIX 发出较佳价格的买卖指示,并相信该等指示会在执行上享有较高优先次序的客户因而受到影响。

没有就 BIX 服务中断作出汇报

法国巴黎证券亚洲于发现买卖指示并非按照买卖盘价格的优先次序对盘后,在2011年4月暂停BIX服务。BIX服务于七个月后才完全恢复,而法国巴黎证券亚洲于事隔21个月后在2013年1月才通知证监会该项服务曾遭暂停。

就法国巴黎证券亚洲的第 7 类受规管活动所施加的发牌条件中,其中一项是法国巴黎证券亚洲必须在 BIX 的运作出现影响其用户的重大服务故障或中断事件的情况下,将有关事件通知证监会。法国巴黎证券亚洲没有及时就服务暂停一事向证监会汇报违反了此项发牌条件。

没有就业务计划的重大改变通知证监会

法国巴黎证券亚洲在申请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牌照的业务计划中订明,会于取得客户同意后才把他们的买卖指示发送至BIX进行对盘。然而,拟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执行的客户买卖指示在法国巴黎证券亚洲未征得客户明确同意的情况下,便已于BIX自动获得执行。法国巴黎证券亚洲并未按规定知会证监会其业务计划的变动。

根据《操守准则》第7條一般原則及第12.1段,法国巴黎证券亚洲有责任遵守所有适用的法例及规例。《证券及期货(发牌及注册)(资料)规则》(“《发牌资料规则》”)第4条规定,凡持牌法团就发牌申请向证监会提供的业务计划出现重大改变,便须在发生改变后七个营业日内向证监会发出书面通知。法国巴黎证券亚洲没有在時限內向证监会发出通知,违反了《发牌资料规则》及《操守准则》。

没有就 BIX 备存足够的交易纪录及以文件载明 BIX

法国巴黎证券亚洲没有就 BIX 备存足够的交易纪录及以条理清楚的文件载明对盘逻辑。因此,证监会难以计算法国巴黎证券亚洲未能实施预期的对盘逻辑所带来的确切影响。

证监会认为以条理清楚的文件载明 BIX 的对盘逻辑,对于了解 BIX 如何运作及 BIX 的运作透明度亦非常重要。客户有权知道 BIX 如何运作,从而让他们能够就使用服务与否作出有根据的决定。

宽减因素

证监会在厘定纪律处分行动时,已考虑到:

–    法国巴黎证券亚洲在与证监会合作解决证监会提出的关注事项的过程中表现合作;
–    自2012年起,法国巴黎证券亚洲已于取得客户同意后,才容许他们的买卖指示于BIX中进行对盘;
–    法国巴黎证券亚洲已于2011年采取措施纠正BIX的对盘逻辑;
–    法国巴黎证券亚洲同意委聘独立的检讨机构就BIX的运作进行前瞻性的检讨;及
–    法国巴黎证券亚洲过往并无就其第7类受规管活动的业务遭受纪律处分。

分析

近年,使用黑池(又稱“另類交易平台”或“ALP”)进行交易的数字有上升的趋势。黑池交易服务供应商及营运商必须提供足够的资讯给客户,使他们明白其订单如何执行。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施卫民先生(Mr Mark Steward)在总结此纪律处分行动时表示∶“营运商必须就黑池的运作制订清晰的规则及程序,而同样重要的是,他们的运作应该与向客户作出的陈述贯彻一致,从而让客户可在清晰和掌握充分资料的情况下同意进行黑池交易。”
证监会于早月宣布加强另类交易平台监管制度将于2015年12月1日生效。其中,所有个人投资者(包括个人专业投资者及其全资拥有并用作持有投资的公司)均不可使用另类交易平台。

证监会牌照申请人必须确保他们在提交予证监会的业务计划所提供的资讯为真实及准确。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该条例”)第 201 条第 1节:「任何人 - (a) 作出在要项上属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陈述(不论该陈述属书面或口头或其他形式),以支持该人或其他人根据或依据本条例任何条文向证监会提出的申请;且 (b) 知道该陈述在要项上属虚假或具误导性,或罔顾该陈述是否在要项上属虚假或具误导性,即属犯罪」。此罪行的最高刑罚为罚款1百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有关详情请浏览
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doc?refNo=15PR82

3.  上诉审裁处确认证监会因岑思慧犯有内部监控缺失而撤销核准其出任负责人员的资格的决定

在2015年8月13日,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上诉审裁处裁定岑思慧涉及中国平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平安20108月至20114月期间有关期间的严重内部监控缺失,并确认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撤销核准其出任负责人员的资格的决定。

背景

2010年8月至2011月4月期间作为平安的两个负责人员之一,负责平安的合规职能。在2015年1月25日,证监会发出公告裁定岑没有发现及跟进平安母公司的行政总裁及平安的3名客户之间的可疑交易。与此同时,岑亦没有为平安制定反洗钱的内部指引及没有对平安的员工进行反洗钱的训练。

证监会在调查后发现岑在有关第三方付款(3PPs)的事宜上没有依照合适的程序。另外,岑亦没有在有关僱员处理及开户问题上作出沟通及执行平安的内部指引。岑似乎对合规重要性的意识较低,而且在有关期间内大致上没有执行合规职能。

有鉴于以上所列的内部缺失,证监会撤销核准岑出任负责人员的资格的决定。在其向上诉审裁处所作出的上诉申请中,岑并没有挑战证监会对其作出有所缺失并须承担责任的裁决。岑挑战的是相关纪律处分的适当性。

上诉审裁处的裁决

上诉审裁处注意到岑作为负责人员的缺失在整体上是严重及持续的。在此案件中,证监会十分关注平安在有关期间内并没有任何反洗钱指引。上诉审裁处指出洗钱在世界各地的政府、银行及财务机构均属受高度关注的范畴。

上诉审裁处强调持牌机构的负责人员应负上遵从所有适用的监管标准的主要责任。在此案件中,岑在设立及履行有效内部监管上的缺失十分严重。其缺失威胁到香港金融市场的诚信及声誉。故其没有违反诚信责任以及其客户没有受到损失亦只能作为比重很少的宽减因素。

上诉审裁处认为撤销核准岑出任负责人员的资格的决定是合适的。此撤销决定只针对岑作为负责人员的身份。岑依然能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该条例”)第120条在金融业界中担任重要性较低的职位如持牌代表等。
分析

本案关注基金负责人在现行监管法例下的适当位置和职责,其中《操守准则》内的第2条一般原则和第9条一般原则最为重要。第2条一般原则规定持牌人应以适当的技能、小心审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行事,以维护客户的最佳利益及确保市场廉洁稳健。 第9条一般原则规定高级管理人员须承担的首要责任是确保机构能够维持适当的操守标准及遵守恰当的程序。

《操守准则》第1.3段指出,在考虑负责人员的行为时,证监会将考虑他们在公司内所负责的职务 。第4.2段亦规定,持牌人应勤勉尽责地监督获其雇用或委任以代表其经营业务的人士。而第14.1段则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应定期评核风险管理程序。

持牌机构应就着鑑定及报告可疑交易维持合适的系统及监管。首先需要的是对客户的业务及财政状况有足够的认识(可从客户尽职审查及及持续监督所得)以發現任何不尋常的交易。持牌机构亦应设立内部报告机制,而且负责合规的人员应作为中间人向联合财富情报组作出报告。与此同时,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第7.21段也列明合规主任在报告可疑交易的事宜上应担任主要的角色。

有关详情请浏览: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doc?refNo=15PR84

4.  证监会发表第一季度报告

在2015年8月17日,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发表《季度报告》,概述2015年4月至6月期间的重要发展。

《季度报告》阐述证监会的规管工作重点,包括证监会就加强及划一施加于另类交易平台营运商的监管责任的建议,以及修订《证券及期货条例》以让证监会向香港以外地方的规管者提供监管协助的建议,分别发表了谘询总结。为实施新的场外衍生工具制度,经修订的《证券及期货(场外衍生工具交易 ─ 汇报及备存纪录责任)规则》亦已于2015年5月在宪报刊登。

此外,证监会就基金互认安排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监管合作备忘录,让内地及香港的合资格基金直接在对方的市场上出售。

在执法事宜上,证监会对干犯市场失当行为的两家公司及七名人士作出检控,并对八名持牌人采取纪律处分。证监会亦解决了针对Descartes Athena Fund SPC的法律程序,为约340名海外投资者追回一个已倒闭私人对冲基金的1.91亿港元资产。

报告中亦提及证监会在今季收到1805宗牌照申请,较去年同期上升15.1%。

完整《季度报告》载于证监会网站的〈资料库〉>〈机构刊物〉>〈季度报告〉一栏,网址为:
http://www.sfc.hk/web/EN/files/ER/Reports/QR/201504-06/Chi/00_final.pdf

有关详情请浏览
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doc?refNo=15PR83

5.  证监会根据内幕交易者杜军的回复原状命令为投资者追回2,300万港元

法庭委任管理人(李约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李约翰先生(Mr. John Lees)及吴宓先生)已完成向所有297名(当中3人除外)曾与被定罪的内幕交易者杜军进行交易的对手方发放杜军根据回复原状命令而须支付的款项。  

背景

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前董事总经理杜军此前被裁定就有关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中信资源)的股份进行内幕交易。根据高等法院颁布的回复原状命令,杜军须向名297投资者支付2,390万港元。

截至2015年8月18日,已经支付的款项共23,086,314港元。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及管理人已采取所有可行方法联络其余三名投资者,但不成功。余下而应支付予其余三名投资者的813,686港元的款项经法庭批准后已退回给杜军。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泰国证券及交易事务监察委员会及管理人亦在此事上协助证监会查找有关的海外投资者。

分析

回复原状命令并不是赔偿命令,其目的是使内幕交易者在财政上对与他们进行交易的对手方负责,并在财务上,令那些对手方回复至他们在交易前的状况。有关金额相等于受影响投资者出售中信资源股份予杜军的实际价格,与投资者在假设市场已得知有关中信资源的股价敏感资料的情况下本可出售股份的价格之间的差额。

证监会已公开地清楚列明其与内幕交易相关的执法理念:「内幕交易会导致市场运作不公正、破坏运作秩序,并损害市场信心。我们采取一切法律措施来打击内幕交易,包括检控内幕交易人士,或将个案转介至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以施加刑事或民事处分。我们亦会向法院寻求命令,以冻结内幕交易者的收益,并对失当行为造成的破坏采取补救措施。」

有关详情请浏览:
http://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doc?refNo=15PR85

本文仅提供一般咨询,并不旨在构成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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