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 – 2018年10月
/在: 合規通訊 /通過: Tony Chan- 证监会终身禁止乐慧芳重投业界
- 终审法院裁定证监会针对审裁处就亚洲电信媒体有限公司股份内幕交易案作出的决定而提出的上诉得直
- 证监会就修订有关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指引发表谘询总结
- 证监会鼓励公众举报欺诈及失当行为
在2018年10月8日,证监会终身禁止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前雇员乐慧芳(女)重投业界。
证监会经调查后采取上述纪律处分行动。调查发现乐于2009年4月至2012年1月期间,在某客户不知情及没有获其授权的情况下,将总额约为港币160万的款项从他的储蓄帐户中转移至某证券公司的银行帐户。
有关详情请浏览:
有关纪律处分行动声明 (只备有繁体中文版) 请浏览:
有关终审法院判案书 (只备有英文版) 请浏览: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ju/ju_frame.jsp?DIS=117866&currpage=T
有关审裁处的报告书 (只备有繁体中文版) 请浏览:
3. 证监会就修订有关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指引发表谘询总结
在2018年10月12日,证监会就修订其《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打击洗钱指引》”)的建议发表谘询总结。
该等修订紧贴最新的国际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标准,并因应业界发展,提高《打击洗钱指引》的效用及适切性。
有关详情请浏览:
有关谘询总结(只备有繁体中文版) 请浏览:
https://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consultation/conclusion?refNo=18CP6
在2018年10月18日,证监会在其网站推出新的版面和功能,令公众更易于举报涉嫌企业欺诈和市场失当行为,及提供可能有助证监会调查的人士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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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提供一般咨询,并不旨在构成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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